<寂靜之聲X公娼>

今年7/30,台灣妓權運動的主要推動者麗君過世了。而8/2在寶斗里的古蹟青雲閣竟被地主擅自拆除,為了進行都市更新、蓋房子、賺大錢。如果有注意到這則新聞的人應該會順便看到”郝龍斌震怒,要求地主蓋回來!!”,整起案件目前已由台北市文化局提告,進入司法調查的階段。

因為以上兩則新聞讓我開始注意公娼、日日春、文萌樓,甚至慰安婦、八三一、廟妓……等等的相關資料。

先說說甚麼是”公娼”:

指公開登記營業,納稅並接受政府管理(例如定期體檢)的女性性工作者。(取自維基百科)

而這些公娼除了受政府管理、發給”妓女執業許可證”以外,如果有嫖客違反其意願從事交易或交易後未給足金額賴帳等等,她們也可以找警察幫忙。(不過我不曉得能否得到真正的幫助)

看著這些前公娼們的故事,我想起了之前國文課上看的一部電影”看海的日子”(原著黃曉明)。

女主角白玫(陸小芬飾)從小被寄養在別人家中,白玫的養父把她賣到南方澳漁港的私娼寮當妓女,「十四歲就在中壢的窯子裡,墊著小凳子站在門內叫阿兵哥的日子」。(取自維基百科)

過了十幾年妓院生活後,養父家的經濟也漸漸好轉,但養父家裡的人總看她不起,還罵她是爛貨,十足的鄙視。白玫反唇相譏,要不是有自己這個爛貨,今天家裡能過得這麼好嗎?

記得有一幕,養父家的哥哥跟嫂嫂帶了兒子回來。白玫想抱一抱孩子,卻被嫂嫂投以”不潔”和極盡鄙視的眼光,甚至當場帶著小孩、行李就離開了。

或許有的人是自願進入這個行業,但更多的是因家中經濟不好,走投無路只好下海。後來比較有錢、想從良了,卻無奈自己沒有一技之長、沒有人脈、沒有社會資本,為了孩子只好走回頭路。

1997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宣布廢止實施多年的公娼制度,自此廢娼成為繼任市長們的既定政策,隨之而來的掃黃行動讓處在社會邊緣、底層的這些公娼瞬間沒了工作。

我要討論的不是公娼制度的好與壞,也不是要討論特種行業是否應存在,各種道德問題都不是我今天要討論的重點。

我在乎的是:廢娼,然後呢?

有位前公娼回憶,政府實行廢娼後她也有想過改行。可無奈因為自小家境不好,爸爸是礦工,家裡弟弟妹妹有七、八個,又欠債,根本要維持生活基本都很困難。所以國小畢業後就開始從事這行,但現在政府突然說要廢娼,她無奈的說,一個國小畢業後就開始當妓女的人,哪有甚麼人脈、學歷、技能可以做別的行業?遑論社會對她的歧視和壓迫使得找工作上更困難,逼得當時已經有兩個小孩的她只好繼續當私娼賺錢餬口。

政府要廢娼,並希望這些公娼可以藉此從良,但配套措施似乎沒有做好,掃黃是掃了,不過是讓明的變暗的,甚至社會必須付出更多成本來解決衍生的問題。

譬如,公娼必須定期接受體檢,但私娼則沒有,而如此頻繁的交易下,性病的傳染率必更高。再者,廢娼後這些公娼就失業了,如果一直找不到工作,是否會成為社會的問題?

接著,已是古蹟的文萌樓是否該因都市更新而被拆除?個人覺得不論那一段歷史是好是壞,總是應該保留全貌,留給後人評斷、思考。不論社會對性產業的觀感有多不好,那裏曾經有公娼住過、生活過、工作過,甚至前台北市長陳水扁廢娼後,文萌樓轉而成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爭取性權、去汙名、反廢娼等運動的地方。

這是一個充滿故事、辛酸、血淚的地方,讓古蹟自己說話、讓日日春繼續守護這個所在、把這裡發生過的、活生生的故事告訴大家。

而不是像某位都審委員說的: 「不光彩的產業,我們當然希望趕快消失掉」、「這個行業本來社會觀感就是有問題,歷史價值,你是要闡釋什麼嘛,你要去宣揚什麼?國外都沒有這個產業,你說我們台灣有這個產業,算是光榮的歷史嗎?這根本不是值得不值得去倡導的問題,就像貧民窟也不希望人家來採訪,這個產業本來就不是很光彩的東西,我們不希望它存在嘛!」、「說要留著拿來教育,教育誰?教育下一代說性工作者是榮譽的嗎?」(引自風傳媒)

不管光不光榮,它經過幾十年的歷史,我們不該因為台灣社會總是避談”性”這一塊,而認為它沒有保存的價值。

包括廢娼、趕走街友等動作中,我看到的是政府急急地想用一塊塊遮羞布把所有同處一個城市的黑暗面蓋住,粉飾出一副天下太平、人民安居樂業的樣子。

明亮、整潔、舒適的環境當然是我們追求的目標,但政府有權力趕走街友、廢掉公娼,卻沒有能力給他們安頓的地方,讓這群社會弱勢、邊緣而不被看見的族群處境更加艱難,只得躲到更晦暗處,成就一位位市長的德政。

一個城市的好或不好,從來不是看上流階層的生活情形,而是社會最底層、最弱勢、最邊緣的族群是怎麼生活的。

文萌樓將何去何從?是會變成一棟棟貴得讓人買不起的豪宅,還是完整地保存下來提供後人對於這方面研究、了解的最佳史料?

我好不希望看到只剩下一個牌子寫著:此處曾為文萌樓,公娼從事性工作的場所。

簡單一塊牌子、幾行字就可以輕易把一段歷史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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